一、学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应急管理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吉林省重点建设大学。
举办的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多年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的专业、师资、课程等优质资源,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满足企事业人才培养需求和学生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高起专或高起本层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层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免试入学等各项优惠政策,依据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公示环节规程及录取环节手续办理。
3、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按投档总分进行分专业录取。
四、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五、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将对未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长春工程学院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长春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