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建校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1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先后经历了长春汽车制造学校、吉林理工学院、吉林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70年6月吉林工学院与吉林工业大学合并,1978年10月复校。2000年9月,长春煤炭工业学校、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轻工业设计学校并入。2002年3月,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二、招生对象:
1.高中起点升本科: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考(各类高等、中等学校在校生除外)。
2.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均可报考。
三、学习形式和学习时间:
1.业余学习采用网络教学和面授相结合,面授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授课地点在长春工业大学。
2.函授以网络教学、自学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由长春工业大学各函授站安排面授时间。
四、录取办法和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21年12月(具体时间视考生所在省投档时间而定)。
2.考试成绩达到吉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1志愿报考我校者,从近几年录取情况看, 原则上都可以被录取。
3.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由学校统一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达线情况,相同层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凭学号可登陆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教学点或指定函授站点报到。
5.根据吉林省成人高考招生政策,考生满25周岁可享受20分政策加分,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五、2021年长春工业大学成人高考(函授)招生简章:
六、培养目标及学历学位授予:
培养自觉服务于国家和地方建设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建筑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各类学习形式的本科、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专升本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