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春师范大学(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学校前身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祥地。百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吉长道立师范学校、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长春师范学校。1958年市政府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学校获批为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学校继续教育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办学规范、质量保证、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秉持“厚德、博学、求是、笃行”校训精神,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注重学历和能力双提升,坚持育才和育人相统一,为广大成人学习者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好服务。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gaoji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2024年长春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仅供参考):
四、录取规则:
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保证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录取规则如下:
1.招生录取工作组织领导、录取体制和原则、招生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方法和程序等,按《202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执行。
2.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包括免试考生) :学校各专业录取严格按志愿优先原则,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专升本层次依次按专业科目、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高起本、高起专层次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按艺术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当录取线上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或录取线上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 ,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对上述考生按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教学点或其他专业。
4.在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各专业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上线人数经批准后作适当调整。
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